按照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“坚持党管人才,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,增强人才资源配置机制活力,完善人才培养、吸引、使用、评价、激励办法,以高层次人才、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统筹抓好各类人才队伍建设”的要求。近日,原州区制定出台了《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实施意见》、《关于加强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》和《原州区农村实用人才评价管理暂行办法》等三个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性文件。
在加强技能人才工作方面,提出坚持“以人为本、适应区情、覆盖城乡、突出重点、注重长效”的原则,按照“技能培养、考核评价、岗位使用、竞争选拔、技术交流、表彰奖励、合理流动、社会保障”的要求, 立足于服务重点行业、支柱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,采取“六项措施”(既:全面实施“技能人才培训工程”,积极开展能力促创业和能力促就业行动,认真实施“特别职业培训计划”,举办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,加大对技能人才工作的投入,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),加快培养一批数量充足、结构合理、素质优良的技能人才。
在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方面,围绕实现“四个目标”(既:农村实用人才队伍总量逐年增长,农村实用人才队伍结构不断优化,农村实用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),提出要加强领导,落实责任,加大投入,广泛宣传。建立人才分级管理体系。进一步明确农村实用人才开发的范围和对象,建立农村实用人才分级管理信息库;加大人才教育培训力度。明确培训重点,大力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带动工程,注重在生产实践中培养农村实用人才,着力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,加快培养农村科技、教育、卫生、文化等方面的实用人才;促进人才资源合理配置。优化人才工作环境,拓展服务渠道,促进人才交流;完善人才开发评价激励机制。加大政策扶持力度,鼓励农村实用人才积极参加国家职业资格评定,建立培养选拔和表彰制度等。
三个文件的出台,对我区“十二五”期间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、使用、评价、激励作出了详细的部署,为全区人才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。